春节期间,文委完善文化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四个落实”。第一,落实春节文化活动安全工作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由文委举办、承办的春节文化活动,每项都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活动方案、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真正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文委协调乡镇做好镇、村级文化活动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了全县春节文化活动的绝对安全。第二,落实全县文化场所安全管理职责。开展自查,消除隐患根源,全面系统的对文委基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消防设备配备使用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除夕之夜,文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洪仕带领主管副主任张玉齐检查文化文物安全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全县文化市场的检查力度,每天安排执法人员轮流值班,盯岗值守,对网吧、歌舞厅、图书音像店、印刷复制企业等文化经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24小时布控。2月5日—12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平均每天出动6—8名执法人员对重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办理了群众举报3次,确保了全县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第三,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任务。按照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文物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并与各文物保护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第四,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启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案,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播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从播出前端到光节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传输线路全部有人看护、巡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有效防范了“法轮功”插播,确保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党政办)